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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傳輸概括授權使用報酬費率公告
發文字號:亞太松字第 1130081號
公告日期:民國113年12月13日
實施日期:民國114年1月12日
一、近幾年由於新會員的加入,本會管理歌曲數增加,而數位串流平台可
能使用到本會管理歌曲之數量亦隨之增加,同時,考量歌曲一般而言
放在網路上串流後即不會下架,因此,利用人公開傳輸本會管理歌曲
所獲致之經濟上利益增加。
二、本會管理台語及國語歌曲,其中國語經典創作最為著名,除經典歌曲
外本會亦有國語新歌之加入,且本會與部分利用人簽訂有授權契約,
並從中發現數位串流平台中本會管理歌曲之音樂點擊次數增加。
三、綜上所述並參酌集管條例第24條各項相關規定,依照公開傳輸概括授
權之利用型態,特制訂此相關部分使用報酬費率並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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